互聯(lián)網 俠名 汽車4S店管理 2013-10-22
一、人員招聘和面試 1、人員的招聘:視公司業(yè)務發(fā)展和工作需要,由各部門填《用工申請表》提出申請,企管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由企管部統(tǒng)一通過報紙、人才網、招聘會等形式發(fā)布招聘信息。 2、如招聘人員數量較多的可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用工申請和招聘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各公司的用工申請和招聘計劃不定期地組織人員招聘。 3、人員面試:公司設立聯(lián)合面試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嚴格的入職面試。聯(lián)合面試小組成員由用工部門的部門經理、企管部經理和總經理組成,如有特殊情況,總經理可指派其他人員參加,但必須保證聯(lián)合面試小組保持在三個人以上,面試小組在《應聘人員面試表》上簽署意見,超過半數人員同意試工的可聘用進行試工,低于半數同意意見的,不進行試工。 二、人員入職、試工和試用 1、經聯(lián)合面試小組和用工部門同意錄用的應聘人員,根據通知的時間內到公司企管部辦理有關入職手續(xù)。 2、試工人員須到企管部填《試工保證書》和《員工試工表》,經部門經理確認和企管部審核后開始試工。試工期5至7天(試工天數由各部門根據試工人員的實際情況掌握),試工期不發(fā)工資和補貼。 3、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實習期1至2個月(試工須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書)。實習期已確認接收的應屆畢業(yè)生實習期滿后繼續(xù)參加實習的,所在公司按每天20元標準發(fā)給生活補貼。 4、試工或實習期滿,并經部門考核合格并同意錄用的,填寫《試用人員審批表》,辦理入職擔保(填《X戶擔保書》或《員工擔保書》),驗身份證、學歷證、上崗證、等級證、計生證等證件原件,提供以上資料復印件、離職證明和彩照3張等聘用手續(xù),經批準簽《員工試用合同書》后,為正式錄用,企管部開出《聘用通知書》到財務部開始考勤計薪。 三、轉正 1、新聘用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對技術、業(yè)務有特別要求的,試用期可延至6個月。應屆畢業(yè)生按規(guī)定實行一年的見習期。員工試用(見習)期滿可填《試用人員轉正定級審批表》提出轉正申請,部門簽署轉正后工資職務等級別意見,企管部組織相關人員考核填審核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給予轉正。 2、試用期內,試用人可隨時提出辭職,公司也可根據試用人的情況延長試用期或終止試用。 四、勞動合同管理 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合格辦理完轉正審批手續(xù)后,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2、在崗員工在合同期滿需續(xù)簽或需變更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提前30天填《簽訂勞動合同意向書》,經雙方協(xié)商后,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由公司法人或授權人和受雇人員簽訂。 4、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名蓋章即告成立,并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員工和公司雙方都要嚴格履行。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員工和公司各執(zhí)一份。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公安部門收容教育、行政扣留的; (6)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公司信任被公司聘用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guī)定向員工發(fā)放經濟補償: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也不能做好工作的; (3)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公司與員工又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7、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申請,但應按合同規(guī)定繼續(xù)履行崗位職責至辭職之日。對無提前提交離職申請的,扣發(fā)1個月工資的罰金。 五、員工考核 1、公司每季度對每個崗位的員工進行一次關于業(yè)績、培訓記錄、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等是否滿足崗位要求的動態(tài)考核。 2、考核的依據:崗位說明書的具體要求;薪酬績效方案的業(yè)績完成情況;遵守公司制度情況等。 3、考核的辦法:由各部門組織部門內部考核,根據考核的依據對員工的表現做出客觀的評價,對滿足崗位要求的員工繼續(xù)聘用或晉升,對不滿足崗位要求的員工考慮調崗、降級或辭退。 4、對主管及以上人員的考核,除按照崗位職責及績效考核方案的規(guī)定進行考核外,還要進行群眾意見考察,并作為績效考核和晉升的重要依據。 六、崗位調動、晉升降級和任免 1、公司根據以上考核的情況對員工進行調動、晉升降級和任免。 2、員工在系統(tǒng)內公司之間調動的,由相關公司總經理協(xié)商后由調離公司企管部開出《行政介紹信》,對方企管部給予辦理有關調入手續(xù);部門職級以上人員發(fā)生崗位調動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發(fā)出崗位調動或任職通知,相關公司給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3、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的由企管部發(fā)出《崗位薪金異動通知書》到財務部和相關部門。 4、部門職級以上人員的晉升、降級和任免由公司企管部提出意見,總經理審核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決定進行。 5、部門職級以下人員的晉升降級由部門根據動態(tài)考核情況提出申請,企管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企管部發(fā)出《崗位薪金異動通知書》到財務部和相關部門。 七、辭退、流動及善后處理 1、公司辭退員工,由部門書面提出意見,說明原因及辭退依據,交企管部核定,報公司領導審批。經同意辭退的員工,由企管部發(fā)出《辭退通知書》交被辭退人,被辭退人辦完離職手續(xù)后雙方即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離職,須填《辭職申請表》,部門同意后交企管部核定,報公司領導審批。離職人辦完手續(xù)后雙方即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離職或被辭退,須填報《賬物移交清單》,按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財物清退和工作移交手續(xù),未辦妥離職和工作移交手續(xù)的,不發(fā)當月工資,對如無故造成公司財物遺失或損壞的,員工應按價賠償。 5、凡簽訂《培訓申請書》的員工,在辭職或被辭退時,服務未滿年限的,不予退還培訓費用,如公司預先墊付的扣留培訓費用。 6、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公司若需留用,則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將續(xù)訂《續(xù)簽勞動合同意向書》送達員工,員工若愿意續(xù)約,則雙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若員工不愿意續(xù)約,則按期終止勞動合同,員工辦理離職手續(xù)。 7、公司與員工(屬總公司管理檔案的員工)終止合同或解除勞動關系后,員工應及時將本人的檔案轉到新的接收單位,如員工在離職后6個月內仍拒絕轉出檔案,用人單位不再為其提供檔案保存和轉出服務。 8、員工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調出、辭職,應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后,才能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否則,應賠償公司損失。 八、勞動爭議處理 1、企業(yè)與員工發(fā)生勞動爭議,提倡員工與公司雙方內部協(xié)商、調解解決。 2、公司成立由工會代表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小組,負責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 3、解決勞動爭議的一般辦法:企管部與員工協(xié)商解決;請求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小組進行調解;請求上級人事部門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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