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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國集中整治酒后駕駛,但因酒而致的群死群傷事件仍屢屢發(fā)生,凸顯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懲處力度的滯后。從網(wǎng)友到法學專家再到全國政協(xié)委員,多數(shù)觀點一致: 問:從猴子變成人需要成千上萬年,從人變成猴子又要多久呢? 答:一瓶酒。 ———最新流行腦筋急轉彎 羊城晚報記者 林 潔 5天前,一個全新的緊箍咒套在了變回了“猴子”的人的頭上:只要你酒精測試數(shù)值超過20,開車被逮著了就扣12分。 自4月1日開始,全國的新老司機們打醒了十二分精神,因為大家知道,交警們正揣著公安部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正在道路的某個角落等待著“自投羅網(wǎng)”的家伙。 然而,僥幸心理依然普遍存在:總不能月月查天天查時時查,“風頭火勢”過了就好了。有些司機還心存怨念:又不是醉酒,有必要這么嚴嗎? 當大家還糾結于“一杯啤酒多不多”時,一個交通重典時代可能已悄然來臨…… 酒駕肇事連環(huán)爆 南京、杭州、三門峽……群死群傷不絕 回看2009年,就能看出“出臺嚴懲酒駕的新規(guī)”絕不是一種心血來潮。 1月21日,河南三門峽市,寶馬司機醉駕致6死7傷; 6月30日,江蘇南京市,私營老板張明寶醉酒駕車釀成5死4傷的慘劇,其中有一位一尸兩命的孕婦; 8月4日,浙江杭州市,在剛剛畫好的愛心斑馬線上,醉駕司機魏志剛撞死一位16歲的少女; 8月5日,黑龍江雞西市,50歲的張喜軍酒后駕駛一輛路虎越野車沖進夜市,連撞20多人,兩死七傷; …… 一連串的惡性事件,讓“酒駕”迅速升騰為2009年的關鍵詞之一。 然而,把這一系列事件推上輿論風暴頂點的,卻是每個酒駕肇事司機不同的“下場”。 成都青年孫偉銘,無駕駛證且醉酒駕車造成4死1重傷,一審被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南京張明寶被判無期;杭州青年魏志剛,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 判刑是重了還是輕了?到底是交通肇事罪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為好? 從當事人到圍觀群眾,從法學界到司法人士,吵成一團。爭吵最后都指向了同一個命題:酒駕肇事頻發(fā),在于制裁手段缺失,打擊力度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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